哥要催回拖欠的2万多元租赁费

发布时间:2021-03-03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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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焦点与法.讯(通讯员:燕博宇 谢军 蒯丽娜)近日,河南商丘市某租赁公司的老板王中秋在一次饭局上听朋友说,“那笔要了几年一直没能收回的欠款,在商丘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三天就顺利全额收回”。说者无意,听着有心,王中秋暗想,朋友的经历和自己的闹心事儿是一模一样,于是,他便详细了解信用调解流程,记下了商丘市信调委的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第二天一大早就走进了睢阳区人民法院,找到驻该法院专职从事信用调解工作的商丘市信调委副主任苗红、信调员余梦凡等人,简要述说了催要欠款的来龙去脉,请求帮助自己,采取信用调解方式,“哥要催回拖欠2万多元租赁费”。
原来,在2019年6月初,曹某向王中秋租赁吊篮,租期三个月,产生租赁费22000元整。到2019年9月底工程结束时,曹某以眼下经济困难为由,没有立即支付租赁款。在王中秋多次催要下,曹某于2020年1月24日,同年12月31日先后两次出具租赁费借条。虽然欠条在手,但却一直催款无果,无奈之下,王中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1年1月25日就曹某欠自己吊篮租赁费一事向睢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在即,王中秋正为打官司费神误工而发愁,又为判决后执行难而担忧。于是,他在酒桌上听朋友介绍了信调委的情况后,便立马改变了主意,满怀信心的找到了驻睢阳区人民法院的商丘市信调委。
信调委工作人员结案后,迅速完善信用纠纷调解档案,采用多种方式与被申请人曹某取得有效沟通,确认了债务事实,积极向被申请人进行信用教育。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第九条提出: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本领域失信行为作出处理和评价基础上,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重点包括: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等。第十一条指出: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机构应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经教育后,被申请曹某人意识到问题的严肃性,同意尽快结清欠款,但由于当前资金周转困难,确实无法偿还欠款,考虑到自己手头上有价值2万多元的750根方木,愿意以方抵欠款,信用调节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达成了以方木得欠款的协议,双方终于结清了这笔欠款。
王中秋十分感谢信调委帮助自己迅速收回欠款, 为表达对信用调解员们的感激之情,他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了商丘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上书“全心全意,为民解忧,依法依理,公正调解”。
据了解,睢阳区人民法院是全市唯一一家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受理侵权案件的单位。今年以来,该院与商丘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密切协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践中,既有效减轻了司法成本,提升了诚信意识,也让当事人更加省时、省心地化解了矛盾。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坚持法治与德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司法之力助推社会诚信建设,聚集司法正能量,大力营造人人讲诚信、重诚信和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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