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调解显身手 侵权案件得化解

发布时间:2020-12-25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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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焦点与法.讯(通讯员:燕博宇 谢军 蒯丽娜)近日,睢阳区人民法院诉调中心采取信用调解的新方式,成功化解了两起侵权案件,开创了该院信用调解侵权案件的先例。
尚某是一个从事小商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于没有侵权意识,在淘宝平台销售时,没经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尚某私自采用了部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图案,构成了侵权案件。奥飞公司发现后,把尚某告到了睢阳区人民法院。诉调中心把该案分配给商丘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苗红予以调解。苗红认真研究了侵权法的有关法律法规,找出问题的根源,深刻把握原被告双方的心理,经过多次做工作,感化原被告双方。特别是对双方进行诚信教育,树立诚信理念,作出诚信承诺,侵权纠纷以和解为上。否则,经过开庭审理就要在法院公示平台留下双方不良信息记录,对今后双方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最终促成了原被告双方以2000元达成了和解,原告自愿撤诉,这次侵权案件得到了及时化解。
宁陵张某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在宁陵老家开了一家鞋店,进了一批带有“侠学”的鞋子,侵犯了江苏王某注册的商标。商丘市企业信用纠纷调解平台提案后,积极的给被告联系,讲解有关侵权的法律知识,最终使被告由不知道侵权到知道侵权,由拒绝赔偿到接受一定赔偿,在征得原告谅解的情况下,两家以3000元达成了和解。
商丘市企业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运用法律知识和信用理念,成功调解了多起侵权纠纷。不仅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矛盾,使当事人树立了诚信理念,也避免了双方对簿公堂,同时也为双方节约了时间、金钱成本,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压力。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据了解,睢阳区人民法院是全市唯一一家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受理侵权案件的单位。今年以来,该院与商丘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密切协作,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践中,既有效减轻了司法成本,提升了诚信意识,也让当事人更加省时、省心地化解了矛盾。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坚持法治与德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以司法之力助推社会诚信建设,聚集司法正能量,大力营造人人讲诚信、重诚信和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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