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千里云调减诉累 多元解纷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0-12-30    来源:    浏览:

       “谢谢法官关心,我们这中风险地区已经清零了。你们网上开庭调解这个便民措施真是太棒了,不但减轻诉累,还有利于疫情防控,效率也高,这一来一回一千多公里不用跑了,省了不少事,多谢!”12月22日,一起合同纠纷的代理人李先生通过电话对河南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魏北法庭员额法官王启再三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上海某化学品有限公司与许昌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就许昌某公司向上海某公司多次采购化学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三个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上海某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依约完成三个合同相应产品的送货且已向许昌某公司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而许昌某公司一直未支付货款,拖欠19万余元,上海某公司遂于2020年10月将其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资关系等纠纷多发。承办法官王启接到该案后,仔细查阅案卷并通过电话向原被告了解案件情况。通过与双方沟通,王启得知,原告与被告之前一直合作顺利,此次被告一直未付清货款是因受疫情影响,春节后一度处于停产歇业状态,且许昌某公司部分岗位职工属湖北省籍贯人员,复工复产后仍面临生产物资紧张、员工紧缺、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

  而此时,自11月9日起,因陆续报告6例本土确诊病例,原告所处上海被列为中风险地区。

  考虑到疫情,为了免除当事人奔波之苦,减轻其诉累,维护其合法权益,王启一方面征求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网上开庭,一方面积极协调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王启耐心对原被告双方辨法析理,并为双方分析案件走司法程序会给被告带来的严重影响,也不利于双方后续合作,最终被告主动给出还款方案,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0年3月底前分月支付货款19万余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既要顺势而为调整办案思路,多方努力拓宽办案渠道,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尽全力降低疫情对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影响,又要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着眼长远利益、妥善化解纠纷,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给陷于困境的企业一个喘息的机会,取得多方共赢的效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阎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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